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後,發現申報有錯誤,並完成修改更正;
2.正確申報需要全員全額申報,差額部分會被扣除;
3、申報錯誤更正後,若涉及補繳稅款,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納稅申報的時限是多長?
1.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人,應當在壹個月期滿後十日內申報,壹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內納稅,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次月壹日起十日內申報匯算清繳上月應納稅款;
2.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當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預繳所得稅申報;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應當在年度終了後45日內向當地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
3.稅法沒有明確規定納稅申報期限的,應當按照主管國稅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的期限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並根據實際需要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