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征收的稅款,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所欠稅款發生在納稅人將其財產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應當在抵押、質押、留置之前執行。
三、分析細節
稅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是指納稅人有納稅義務和其他應當償還的債務,納稅人無擔保物權的財產不足以同時納稅和清償其他債務。納稅人無擔保物權的財產應優先用於納稅。征收稅款時,稅務機關可以優先於其他債權人取得納稅人無擔保物權的財產。
第三,稅收的優先順序是什麽?
稅收優先權是指當稅收與其他債權並存時,稅收有優先受償的權利。稅收優先權是指當國家的征稅權與其他債權並存時,稅收的征收原則上應優先於其他債權,也稱稅收壹般優先權,是保護國家稅收收入的重要原則。當納稅人的財產不足以同時繳納稅款和清償其他債權時,納稅人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優先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