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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補辦丟失的稅單嗎?

如果稅單丟失,妳不能重新發行它。可以復印存根,交客戶當地主管稅務局確認並開具扣稅憑證,報公司主管稅務局,開具紅字發票沖抵原發票,再重新開具發票給客戶。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條發票基本聯次包括存根聯、發票聯和記賬聯。存根由收款人或者出票人留存備查;發票由付款人或付款人聯合作為原始付款憑證;由收款人或出票人記賬,作為記賬的原始憑證。省級以上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發票管理和納稅人經營業務的需要,增減其他發票,並確定其用途。《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條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名稱、發票代碼及編號、編號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寫及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蓋章)等。省級以上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經濟活動和發票管理的需要,確定發票的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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