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稅前工資稅後工資有什麽區別的問題,可以參考下文:稅前工資指交納個人所得稅前的應發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壹般指月工資。稅後工資指的是稅前工資扣除個人所得稅、三險壹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公積金)中的個人交納部分後,實際到手的工資收入。社會保險中的個人交納部分、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交納部分是稅前列支的。因此,稅前工資≠稅後工資+個人所得稅。
法律客觀:《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和其他存款帳戶,並將其全部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並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帳戶帳號。稅務機關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立帳戶的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