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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的基本職能包括

稅收的基本職能包括財政職能、經濟職能和監督職能。

1、稅收具有財政職能。國家通過征收稅收,從國民收入中提取壹部分社會純收入,用於滿足公***支出和社會福利的需要,保障國民經濟的再生產。稅收作為國家的財政收入來源之壹,為國家提供了資金來源,支持國家的運行和發展。

2、稅收具有經濟職能。稅收不僅僅是壹種財政手段,還可以通過調節稅收的征收方式和稅率,來調節社會資源在不同經濟成分、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分配。通過稅收的調節作用,可以實現社會發展的經濟目標,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經濟的發展。

3、稅收具有監督職能。稅收的征收和分配涉及到社會的各個領域,通過對稅收收入的增減和稅源的變化進行監測和分析,可以及時反映國民經濟的發展變化趨勢。稅收的監督作用可以促進社會生產的正常進行,推動經濟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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