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種法定。壹個稅種必定相對應於壹稅種法律。非經稅種法律規定,征稅主體沒有征稅權力,納稅主體不負繳納義務。這是發生稅收關系的法律前提,是稅收法定原則的首要內容。
2、稅收要素法定。這指的是稅收要素必須由法律明確規定。所謂稅收要素,具體包括征稅主體、納稅主體、征稅對象、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和地點、減免稅、稅務爭議以及稅收法律責任等內容。稅收要素是稅收關系得以具體化的客觀標準,是其得以全面展開的法律依據。
3、程序法定。其基本含義是,稅收關系中的實體權利義務得以實現所依據的程序要素必須經法律規定,並且征納主體各方均須依法定程序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