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國家專項資金指定的R&D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應與企業自行生產的產品壹樣歸集,在生產成本中單獨核算。
2.研發成功後,研發成果上交國家且專項應付款被批準核銷的,按照待核銷金額借記專項應付款,貸記生產成本賬戶。
3.研發成果留給公司的,發生的費用從生產成本科目轉入存貨科目,專項應付款也轉入資本公積。
4.如果R&D項目將形成固定資產,所發生的費用應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項目完工結轉固定資產或批準核銷時,應按上述原則處理。
5.企業收到國家專項撥款,撥款項目完成後形成的資產從專項應付款賬戶轉入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