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資產狀態:確認資產已經被正式報廢,並且不再用於組織運作。需要進行相關的審計和文件記錄。
2、尋找受讓方:確定是否有其他部門、機構或個人對該資產有興趣並願意接受無償轉讓。
3、協商交接細節:與受讓方進行協商,明確交接的細節和條件。這包括資產的交接方式、時間、責任和法律義務等方面的事項。
4、書面協議:將忽略的細節和條件記錄在書面協議中,確保雙方都理解並同意其中的條款。
5、資產交接:在協議達成後,安排資產的交接過程。涉及將資產從壹個部門或位置移交受讓方,並記錄相關的文件和清單,以確保交接的準確性和間隙。
6、資產清理:在轉讓完成後,確保對報廢資產進行適當的清理和處理。包括汙染物排放處理、環境保護措施等,並符合相關法規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