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如下:1 .設計合理的公司結構;第二,關聯企業之間不同的稅收待遇;第三,分析公司的生產經營流程和職能風險;第四,結合公司職能風險分析,設計公司合理的票據、物料、資金流;第五,通過關聯企業交易實現稅收利益的合理分配;第六,設定定價方式;七、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八、建立風險識別、風險防範和風險補救措施。《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規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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