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調整企業登記類型對照表的通知》第壹條,在企業登記類型對照表“企業(機構)類型代碼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欄下,增加“1152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者控制的法人獨資)”、“1153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者控制的法人獨資)”、“21538
“5410普通合夥”、“5420特殊普通合夥”、“5430有限合夥”、“5490其他”、“5840外商投資合夥分支機構”、“6400港澳臺投資合夥”、“6410普通合夥”、以及
擴展數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所有人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號碼;
(二)住所和經營場所;
(三)註冊類型;
(4)核算方法;
(五)生產經營方式;
(六)生產經營範圍;
(七)註冊資本(資金)及投資總額;
(八)生產經營期限;
(九)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國家統計局Xi調查隊——關於調整企業登記類型對照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