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實質上是沒有區別的。
區別:
1、外表不同,副本可折疊;
2、在使用方面:
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妳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壹般用於外出辦理業務用的,比如:辦理銀行開戶、企業代碼證、簽訂合同等等。
擴展資料: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也叫稅務登記證件。
根據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規定,“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壹)開立銀行賬戶;
(二)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三)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四)領購發票;手工發票除外
(五)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六)辦理停業、歇業;
(七)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參考資料:
稅務登記證_百度百科
營業執照副本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