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廣告費扣除標準=2500*15%=375,實際支出450,應納稅所得額調整75。
3.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2500*0.5%=12.5,實際發生額*0.6=9,應調整收入。
(業務招待費在核算時全額入賬,金額的60%和收入的0.5%兩者中的較低者,由稅務局在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使用。)
4.對外捐贈扣除標準=250*12%=30,實際發生額為30,允許扣除(年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滯納金罰款不允許稅前扣除,應調整6。
6.債務利息的收入屬於免稅項目,減少10。
7.福利費扣除標準=150*14%=21。實際金額是多少?題目不給。
工會經費的扣除標準=150*2%=3,也就是說實際情況不需要調整。
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準=150*2.5%=3.75,實際發生了哪種情況?題目不給。
用會計利潤250萬,加上調整項目,減去減少項目,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乘以所得稅率。
本企業本年實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