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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相關問題。急,非常感謝!

① 20萬元為債務利息免稅,40萬元為符合條件的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收益免稅,因此654.38+0萬元投資收益中只有40萬元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②福利費扣除限額為100 * 14% = 14萬18-14 = 4萬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教育經費扣除限額為100*2.5%=2.5 6.5-2.5=4,增加本年應納稅所得額,可結轉下年繼續扣除。

工會實際扣除限額100*2%=2 8-2=6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③當期利潤= 6000+2000+100-6100 = 2000萬元。

公益捐贈扣除限額= 2000 * 12% = 240萬元250-240=10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直接捐贈50萬元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4)業務招待費扣除60 * 60% = 0.05%所得36萬元=(6000+2000)*0.5%=40,60-36=24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研發費用可扣除30*150%=45 45-30=15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⑤65-50=15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⑥我國稅率繳納= 40 * 25% = 65438+10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 6000+2000+40-6100+4+6+10+50+24-15+15。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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