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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對欠稅實行定期公告有何作用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欠繳稅款的情況定期予以公告,這是給稅務機關新增加的壹項義務。稅務機關通過壹定的方式公告各納稅人以前的納稅信用情況,壹方面可以起到督促欠繳稅款的納稅人自覺盡快繳納欠稅,防止新的欠稅的發生,保證國家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的作用;另壹方面對與納稅人進行交易的第三方,了解納稅人欠稅情況提供方便,減少交易第三方的風險。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履行這項法律義務,不斷探索,積極實踐,為建立和完善這壹制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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