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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返還個稅代扣代繳手續費如何處理

(1)如扣繳義務人用於獎勵辦稅人員的,取得收入可掛往來賬科目,不作為收入處理;辦稅員(財務人員)取得代扣繳義務手續費的獎勵收入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2)如扣繳義務人不用作獎勵辦稅員(財務人員)個人的而納入企業作為其他用途的,則應作正常生產經營以外取得的收入處理,計入“營業外收入”。

擴展資料

對於儲蓄機構所取得的返還手續費應征營業稅與企業所得稅是有著充分的政策依據的,但對於壹般性企業所取得的返還個稅手續費雖然沒有明確規定其應征營業稅,但卻也無法找到這部分收入應該不征或者免征營業稅的規定。

但如果根據營業稅條例中規定,對於企業所取得的手續費返還收入嚴格意義來講應按服務業中的代理業進行繳納營業稅,只不過因為該筆收入是從稅務機關取得因而模糊了征稅概念。

百度百科-個稅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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