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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滯納金和利息區別

單從滯納金上來看,按照稅法有關規定,稅務機關對不按規定期限交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拖欠稅款,依法按日加征壹定比例的罰金。滯納金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0.05%計算,最低5元人民幣或1美元。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

1、1996年拖欠稅款的滯納金為

55.00x23x365=230.86元

2、2006年拖欠稅款的滯納金為

120x13x365=284.70元

所以,單單是滯納金(不計算罰金,無固定計算公式),應該是515.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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