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復試時必須遵守以下考試規則:
1.考生應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擾亂復試系統考試秩序,不得向他人透露系統登錄賬號或密碼。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指定會議室系統,攜帶本人準考證(博士研究生、港澳臺考生、留學生除外)和有效身份證件等候考試,並積極配合考試工作人員完成身份驗證、周邊環境檢查和個人物品檢查。
3.考試期間只允許壹名考生出現在考場,其他人員不得進入。除招生部門明確指定並允許的文件和備件外,嚴禁在考試場所存放任何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參考資料及其他具有查詢功能的設施設備。
4.考試時,考生必須保證面試場所光線充足,面試者臉部和上半身清晰可見,頭發不能遮住耳朵,不能戴耳環。
5.考生應在現場獨立答題,目視觀察錄像設備,手保持在視頻區內,嚴禁使用耳機或離開座位(視頻區)。
6.考試時,全程應開啟視聽設備。如因網絡或信號原因造成溝通效果不佳,考生可要求考官重述相關問題。如果調試後無法完成復試,考生應立即致電復試小組工作人員。
7.嚴禁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錄音、錄像或刷屏。
8.考試期間,考生不得修改聲音和圖像。
9.考生在復試結束後應立即離開系統平臺,不能再次登錄。
10.嚴禁向他人透露考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