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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稽查要查10到11年的帳壹原來的帳目不全或丟失怎麽辦?如不理睬會有什麽後果?

賬目不全或者丟失,後果嚴重,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稅務稽查人員也會遇到這種情形。作為壹線稽查人員,我幫妳簡單分析下後果。

首先,稽查部門會下達稅務事項通知書,依法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賬簿資料。聲明如果不能的法律後果。

1、賬目不全?在稅法概念中,賬目不全就是不能準確核算銷項稅和進項稅。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可以適用三十五條,根據壹定程序核定應納稅款。

2、丟失了?首先需要妳提供證據說明妳確實丟失了。然後可以根據二十四條進行處罰。壹樣可以進行外部調查,取得妳的應稅行為的證據進行征稅。沒證據證明妳確實丟失了?那就是拒絕檢查行為,根據七十條規定先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然後進行外部調查,取得妳的應稅行為的證據進行征稅。

對企業違法《會計法》的這種行為,還會聯合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根據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和單位進行處分和罰金。構成犯罪移送處理。

根據情節,稅務部門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權了,對於查補的稅款不但加收滯納金,還可以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提請司法部門提前介入進行調查。構成犯罪的移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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