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稅務部門下發的通知。2021年3-12月期間,單位社保費用批扣時間為每月10日。
1、社保部門計劃在3月7日(星期日)將生成的繳費核定單據統壹推送稅務部門,如果單位暫不需要推送稅務部門繳費,需要在推送前撤銷單據。
撤銷渠道:單位社保網上經辦系統或者社保線下服務網點。
2、3月7日開始,社保部門每晚均會將新生成的繳費核定單據推送至稅務部門。推送後的單據顯示狀態為在途,無法撤銷。
3、正常的繳費核定單據有效期到當年12月25日:存在滯納金、利息的特殊繳費核定單據有效期10天,生成單據後需在有效期內到稅務部門各繳費渠道繳費。
4、單據推送稅務部門後,如需辦理職工停保至上月的,需先在稅務部門繳納該單據社保費後,等待次月沖抵或在社保前臺打印退費單進行退費。
5、若出現推送稅務不成功的單據,建議先撤銷單據,排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