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虛擬運營商就像是代理商,制他們從移動知、聯通、電信三大基礎運營商那裏承包壹部分通訊網絡的使用權,然後通過自己的計費系統、客服號、營銷和管理體系。
3、工信部在2013年底和2014年初先後向兩批***19家民營企業頒發了虛擬運營商牌照把通信服務賣給消費者。
4、虛擬運營商的出現正是因為道電信技術更新、發展和用戶對於電信業務需求的不斷增加及電信業務種類的激增,導致電信運營商角色的改變。虛擬運營商的出現,改變了以往電信運營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