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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求

法律分析:

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要求如下:

1.代開專用發票是指主管稅務機關為本轄區內的增值稅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開。

2、主管稅務機關應設立專用發票和稅收征收崗,並分別確定專人負責專用發票和稅收征收工作。

3.專用發票應由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非防偽稅控開票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4.本辦法所稱增值稅納稅人,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戶)和其他可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法律依據:《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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