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公務員考試的筆試科目各有不同,壹般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全部為客觀性試題;《申論》主要通過報考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報考者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面試比例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壹般有3:1;4:1;5:1三種,只有通過筆試後,按錄用人數與面試比例確認筆試成績排名前幾位的考生才擁有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