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摘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適用地區: 全國 法規類別: 個人所得稅 發文字號: 國稅發1994第089號
發布時間: 1994年03月31日 狀態: 有效
二、企業所得稅:沒有針對差旅費補貼的扣除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