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壹般設置案源管理、案件檢查、案件審理、案件執行的部門或者科室,配置專員負責不同的工作。稽查局案源管理部門接收到案源信息後,根據案源類型、納稅人狀態、線索清晰程度、稅收風險等級等因素,對案源信息進行退回或者補正、移交稅務局相關部門、暫存待查、調查核實(包括協查)、立案檢查等分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