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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屬於用人單位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所以稅務局不在用人單位範圍內,但即使稅務局不在用人單位範圍內,也必須執行用人單位的相關法律法規。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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