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務機關會根據掌握的情況以及納稅人可以享受的豁免權進行評估,並對涉稅違法行為、違章行為進行處理和處罰。
2、被認定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稅務機關的約談,會被強制傳喚,即經領導批準後依法實施強制措施,將違法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或指定地點接受詢問。
3、在稅務約談後未按照規定提交書面報告,或者拒絕糾正有關納稅問題,會被依法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