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具體行政行為的主要內容包括:征收稅款的行為,包括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等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包括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稅權、收繳發票和暫停供應發票;稅收保全措施行為,包括扣押、查封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書面通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存款;責令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實施稅收保全和強制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