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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清單可以自己打嗎

稅務清單不可以自己打。

到地稅局,可以有3種方式獲取:

1、單位的財務拿著3月的繳稅清單,和妳單位的相關證明去稅務局開,

2、個人拿著身份證去稅務局開,但必須是本人,還需提供單位的稅號,

3、憑個人身份信息,有些地方推出了網絡及自助辦稅終端自助查詢、打印、網上查驗、短信訂制等多種服務,市民可以通過網絡和自助辦稅終端查詢、打印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和納稅清單。

綜上所述,發票清單必須從開票系統中開具打印,不可自制。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的通知》第十二條

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附件2),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十三條

壹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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