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務人員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足:部分稅務人員技術水平不高,業務水平不夠,處理納稅人投訴或稅收爭議時,工作質量難以滿足納稅人要求。
2、缺乏創新精神:部分稅務人員工作過於求穩,缺乏改革勇氣,缺乏創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