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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申報增值稅專票與發票不相符怎麽辦

您好,稅務申報增值稅專票與發票不相符,需要重新開具發票,開具增值稅發票與實際不符1、如果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比實際小,可以再補開增值稅發票。2、如果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比實際大,如果發生在當月,就把原發票作廢跨月了就要開紅字沖銷發票。常見的發票作廢情況主要有以下三種:1、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後,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2、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況需要重開發票的,可以在原發票上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同時,如果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該按填寫有誤辦理。3、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_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需要註意的是,開具專用發票填寫有誤的,應當另行開具,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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