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有3種方式:
1、拿著身份證到區縣地方稅務局分局的服務大廳(或稅務所),填申請單,由稅務機關核對後開具壹張所要求期限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2、通過所在單位的財務和辦稅人員,集體到稅務機關開壹個單位的批量完稅證明,由企業財務代辦,辦完以後將完稅證明給納稅人;
3、國家稅務總局有由代扣代繳單位開具的代收代扣稅款憑證,在納稅人每月繳稅時,可向代扣代繳單位的辦稅人員索取,辦稅人員的憑證是由當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給的。
擴展資料:
納稅人需要開具完稅證明的註意事項:
應由本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在本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稅額為其開具。
完稅證明的查詢條件:
身份信息已經核準,即已持本人有效證照到稅務機關進行了核準,並且身份信息填寫完整,即已在“個人基礎信息管理”系統中完成信息登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