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計抽樣是指註冊會計師對不到100%的具有審計相關性的項目進行審計程序,使所有抽樣單位都有機會被選中,並為註冊會計師得出面向全體的結論提供合理的依據。審計抽樣應具有三個特征:
1.對賬戶余額低於100%的某些交易或項目實施審計程序;
2.所有抽樣單位都有機會被選中;
3.審計測試的目的是評估賬戶余額或交易類型的特定特征。
三、稅務審計項目有:
1.年度稅務審計:全面審查客戶在壹個以上納稅年度的納稅情況,揭示納稅風險並提供補救措施;
2.M&A稅務盡職調查:根據委托對M&A目標企業的過往納稅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出具獨立客觀的稅務風險評估報告,為客戶進行M&A決策提供分析依據,降低M&A行為風險;
3.清算稅務審計:全面審查清算企業過去的納稅狀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針對性的補救措施;
4.其他專項稅務審計和涉外稅務審計:根據客戶的其他特定需求進行審查和審計,以規避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