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而言,稅務代理付款發票的名稱是指稅務代理審查費發票上買方的名稱。如果買方是個人客戶,個人客戶的名字應該寫在發票的擡頭上。如果買方是企業,發票的擡頭應該是企業的名稱。發票用於企業報銷的,不應使用企業名稱的縮寫或字號,而應使用企業在工商局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註冊時的名稱。
納稅人的發票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填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開具發票時,必須按照號碼順序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晰,全部壹次性打印,內容完全壹致,發票和抵扣聯加蓋專用印章。
上一篇:稅務局正在編制公務員晉升方向,希望學長給我提意見!下一篇:財政最重要的是稅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