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稅務師考試的時候,計算利潤或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時候,要考慮地方教育附加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範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規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範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