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鹹豐九年(1859),英國人李泰國(1832-1898),被南洋外貿部大臣任命為總稅務司。-1863)是江海關稅務科。十年十二月(1861.1),丞相衙門正式任命李泰國為總稅務司,設立總稅務司。當地海關有稅務部門,由外國持有。繁華地區有1或2個副稅務司。同治二年(1863),英國人羅伯特·赫德(1835-1911)繼位總稅務司,制定章程,規定所有海關稅務司和外國副職人員均由總稅務司任命。光緒二十七年(1901),辛醜締結和約後,位於通商口岸50裏以內的“長關”也全部歸稅署。解放後廢止,臺灣省維持至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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