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司法鑒定意見書出具後,發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進行補正: ①表格、圖像不清晰; ②簽名、蓋章或者編號不符合制作要求; ③數字輸入錯誤,但不影響鑒定意見; ④文字表達有瑕疵或者有錯別字,但不影響鑒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