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文書送達回執壹般是稅務機關按照法定稅務權限和程序,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稅務行政相對人送達稅務文書而制作和使用的對外執法文書,客觀記錄了相關稅務文書的具體送達過程。
塗改、改寫的文件無效,行政相對人可以拒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