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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系統1+6制度文件包括

壹、正面回答

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水路、航空和管道等四大類運輸服務,6則代表現代服務業的六個行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二、分析詳細

交通運輸業與增值稅制度的關聯性較強。交通運輸與生產環節的關聯性較強,便於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性。交通運輸業既具有物質生產的***性,又具有區別於壹般物質生產的特性。從物質生產的***性上來看,交通運輸業是生產過程在流通領域內的延伸,是價值創造過程的繼續。

三、稅務系統1+6制度的試行原因

現行稅法規定,接受運輸業勞務服務的企業可以按運輸發票的7%作為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抵扣,這也就意味著增值稅系統中存在以運輸專用發票作抵扣的形式,貨運發票開始在全國範圍內被納人稅控系統。因此,各地對運輸發票已經具有壹定的管理經驗。具有稅收征管方面的技術優勢,可以減少制度轉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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