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稅務信訪事項多少日內受理?

稅務信訪事項多少日內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務行政法規》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納稅人提出的稅務信訪事項,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予以答復。如果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屆滿前告知納稅人,並說明延長的理由和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特別復雜或者涉及重要利益的稅務信訪事項,可以根據需要適當延長處理期限,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四十五日,並應當在規定期限屆滿前告知納稅人。

  • 上一篇:稅務師證領取流程值得考嗎?
  • 下一篇:稅務專家請進:關於技術成果入資遞延納稅的相關問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