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稅務行政處罰是稅務機關依據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以及與稅務行政處罰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其他當事人(以下簡稱當事人)進行處罰的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各種罰款和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都屬於稅收行政處罰的範圍。
稅務行政處罰程序可分為簡易程序和壹般程序。
1.稅務機關對公民個人或者法人和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罰款或者警告的,適用簡易程序當場處罰。
2.簡易程序以外的其他處罰適用壹般程序。在壹般程序的告知環節,對符合法定聽證條件的(對公民罰款2000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罰款10000元以上),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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