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處罰的範圍主要包括各種罰款和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處罰程序有兩種,即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其中,適用簡易程序的是稅務機關對公民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罰款或者警告;壹般程序適用於簡易程序以外的其他處罰。在壹般程序的告知環節,符合法定聽證條件的(即公民被罰款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被罰款10000元以上),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