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罰款的會計處理
1,稅務局的罰款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罰款
貸款:銀行存款
2、營業外支出,即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日常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費用。包括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常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存貨損失、公益捐贈支出等。
3、稅法規定的營業外支出:
(1)不允許稅前扣除各種贊助費用。
(二)違反行政法規和法律繳納的滯納金和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
(3)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罰款、訴訟費和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可以在稅前扣除。
稅務行政罰款可以稅前扣除嗎?
行政處罰是指企業或單位違反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而受到的處罰。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行政處罰支出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下列費用: (三)稅收滯納金;(四)罰款、罰金和罰沒財物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