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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政法律關系要素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是在稅收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

稅收是稅務的簡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稅收是指基於國家的政權基礎上的稅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全過程中的所有工作,包括稅收政策的研究、制定、宣傳、實施和執行;

稅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調整、修訂、改革、完善、宣傳、解釋、咨詢和實施;狹義的稅收壹般是指稅收的征收和管理。

稅收是國家為了滿足公眾的需要,憑借公眾的力量,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和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方式。根據稅收歸屬和征管權限的不同,中國稅務機關可分為國稅和地稅兩種不同的體系。

前者主要征收維護國家權益、實施宏觀調控所必需的稅收(消費稅、企業所得稅、關稅)和壹些關系國計民生的稅收(增值稅);後者主要負責適合地方征管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的稅種(營業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組織財政收入是稅收的基本職能。稅收是強制性的、免費的和固定的,所籌集的財政收入是穩定可靠的。稅收的這壹特點使其成為世界各國政府組織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我國稅收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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