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稅服務廳受理納稅人申請,對納稅人註銷原因是否符合實際情況,稅款、處罰、發票等涉稅事項是否辦結,申請資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核。不符合條件的,當場填制《補正資料告知書》或《稅務事項不予受理決定書》,申請資料退回納稅人並壹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或不予受理原因以及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