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體稅務行政行為是稅務機關單方執法行為,其實施不需要征得納稅人等管理相對人的同意;
2.稅收具體行政行為是具體適用稅法的行為,對象是特定的;
3.具體稅務行政行為必須以抽象稅務行政行為為依據。
單方行為單方行為是只有基於壹方意思表示才能依法成立的法律行為,這就是“雙邊行為”的對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