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主體的條件: 1、行政執法主體必須是組織而不是自然人; 2、行政執法主體的成立必須有合法的依據; 3、行政執法主體必須具有明確的職責範圍; 4、行政執法主體必須能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並承擔相應的執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