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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優先於有擔保債權

稅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無擔保債權屬於普通破產債權,公司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益債務後,應當先清償破產人所欠稅款然後在清償普通破產債權。公司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壹順序普通破產債權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壹百壹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壹)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財產不足以清償同壹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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