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執法自由裁量權具有以下特征:(1)權力行使方式的可選性是指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行使這壹權力或如何行使這壹權力;行使權力期限的不確定性是指稅務機關在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內自行作出行政決定的權力;權力運用種類和範圍的極大靈活性,意味著在法定範圍內,稅務機關對具體事項作出適當處理;權力行使的標準難以認定,是指稅務機關在缺乏認定標準的法定條件下,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權力行使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