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服裝和標誌的款式、顏色、型號、面料、制作工藝、藝術等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地方稅務機關應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標準,不得擅自更改。
著裝紀律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重視和加強對稅務著裝人員著裝紀律的管理,並將其納入考核範圍,嚴格管理;各級稅務機關要成立專門的著裝紀律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貫徹稅務總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指導本單位的稅收能力和紀律管理工作;組織稅收容忍和紀律的定期檢查和抽查;稅務著裝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著裝規範,執行公務時必須穿著統壹的稅務制服。服裝要整潔合體,扣好、鉤好,不能穿露胳膊、露袖子、露褲腿的衣服;標誌應完整清晰,佩戴得當,保持良好的稅收執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