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稅務註冊地址變更

稅務註冊地址變更

公司註冊地址變更後稅務變更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導致稅務局機關需要改變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並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 上一篇:稅務師稅法
  • 下一篇:四川省遂寧市有疫情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